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但据《明镜周刊》报道,保罗的辞职似乎与其走私毒品有关。报道称,保罗曾涉嫌走私价值超过1.06亿欧元的冰毒。
《专访证监会首席律师:证券集体诉讼进展如何?》据路透社报道,潘周贤在庭上承认自己曾协助促成行贿,知悉自己“做了错误行为”。检方指出,一旦交易成功,潘周贤将会获得数百万美元的报酬。在达成认罪协议后,潘周贤的刑期将会由最多10年,降至最少3年、最多7年监禁。
相关报道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