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0日,多名律师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,行政机关理所应当是遵纪守法并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的典范,行政机关成为老赖有损政府公信,这种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机关的权威,应当依法予以问责。
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,王赣江违法问题包括四项:违反八项规定顶风违纪,2013年至2016年,多次赴河南、杭州、千岛湖、西双版纳等地旅游,产生交通费、住宿费、餐费等5.4万余元,均由有关环保企业支付;违规收受礼金8.8万元,其中多次收受地方环保系统人员、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4.5万元;2010年至2016年长达6年间,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;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钱款150.4万元。
《安徽安庆:城区水系全贯通 “宜城”变得更宜居》“王赣江是环保部的官员,认识他首先能够提升我的身份,另外,也有利于我开展业务。具体来说,王赣江也介绍我认识了全国环保系统的一些官员。”云南某公司董事长魏某说,自己的公司成立后,王赣江让他安排翟某到公司“做点事”。由于魏某是做环保企业的,王赣江当时是环保部的领导,分管华北地区的环保督查工作,所以魏某说自己非常希望得到王赣江的关照,就答应了他的要求。每月付给翟某6000元作为工资。




